| 邢学院教字2017[30]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(本科)教学名师和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校级推荐工作的通知 |
| 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14日 浏览次数: |
各院(系、部):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(本科)教学名师评选和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高函〔2017〕13号 )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(本科)教学名师和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校级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原则
1.教学名师人选,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;
2.教学名师人选,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;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,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;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,师生群众公认。
3.本着教学师资队伍逐级建设的原则,本次推荐候选人仅限于现有“校级教学名师”。
二、推荐评选名额
1.省教学名师
我校推荐1人。全省评选高等学校(本科)教学名师40人。
2.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
我校推荐1人。全省推荐本科院校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候选人15人。
三、申报遴选条件
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,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近6学年(2010-2016学年)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/学年,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(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/学年)。
2.非现任校级领导。
3.已获评为“邢台学院教学名师”。
四、材料报送
申请人须在2017年3月16日前,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,并完成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“教学名师”版块个人资料完善工作。
报送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(一式1份)及附件、二级学院(系、部)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(纸质版、电子版);
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“教学名师”版块个人资料应包括至少1个候选人教学录像视频。
五、评选程序与办法
1.个人申请。
2.校级专家评审。学校聘请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。评委会根据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(普通本科院校)》进行评审,评出我校河北省教学名师和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。
3.学校推荐。推荐候选人须经校长办公会等审议通过。
4.教务处协助推荐人选完成上报材料整理报送工作。
附件:打包下载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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