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教务处 [2017] 20号 关于选派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赴基层实践锻炼教师的通知 |
| 发布时间:2017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: |
各院(系、部):
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,加强“双师型”教师的培养,提高教师的实践工作能力,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,我校本学年在部分院(系、部)开展了专任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试点工作,在此基础上,下学期试点工作继续进行。请各院(系、部)按要求做好下学期教师选派及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学院(系、部)根据《邢台学院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管理办法》(邢学院教字〔2014〕138号)文件规定及以下条件确定教师人选,名额不限。
选派条件:
(1)专任教师
(2)近三年新分配教师优先
(3)不得担任教学任务
(4)专业对口
2.各院(系、部)负责联系基层实践基地,应选择与学校联系紧密的、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基层单位,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不接受教师个人临时联系的工作单位。
3.各院(系、部)6月7日前将《邢台学院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审批表》、《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名单汇总表》电子版、纸版交教务处教学科,教务处汇总审核,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。
附件:打包下载 邢台学院
2017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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