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|
| 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04日 浏览次数: |
各院(系、部):
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计划,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(一)优秀教学奖
任课教师(含实验课教师)均可参评, 2015、2016年度已荣获校级优秀教学奖的教师今年不再申报。
(二)优秀教学管理奖
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现任教学管理人员,包括各院(系、部)主管教学的领导、教研室主任、实验中心主任、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、专业带头人、教务处及继续教育部的教学管理人员。
二、参评条件
(一)优秀教学奖
1.热爱教育事业,坚持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;
2.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纪律,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,服从教学工作安排,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;
3.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,主讲一门以上教学计划内课程。
4.在评奖前一学年内的历次教学质量检查中,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。
5.精心编写教学文件(教案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表等),并积极进行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和创新。
(二)优秀教学管理奖
1.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。
2.爱岗敬业,纪律严明,作风优良,认真贯彻落实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的宗旨,工作实绩突出,各部门和师生反映良好。
3.认真钻研业务,积极开展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,勇于开拓创新,在教学基本建设、教学改革和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。
4.经常深入教学一线,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,主动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优秀教学奖
1.推荐候选人
各教学单位按分配名额及参评条件推荐候选人,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《优秀教学奖候选人名单汇总表》、《邢台学院优秀教学奖申报表》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。
2.提交“参评材料”
候选人于12月13日至12月18日将“参评材料”上传至“网络综合教学平台”,操作参见《上传指南》。
3.现场教学展示
时间:12月18日8:30-11:00 14:30-17:00
12月19日8:30-11:00 14:30-17:00
地点:主楼10楼1001室
要求: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12分钟以内简短、完整的教学活动。
(二)优秀教学管理奖
1.推荐候选人
各教学单位按分配名额及参评条件推荐候选人,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《优秀教学管理奖候选人名单汇总表》、《邢台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申报表》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。
2.提交“参评材料”
候选人于12月18日前将“参评材料”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。
四、奖励办法
1.学校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;
2.获奖材料存入个人业务档案,在职称评定、年终考核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。
附件:在教务处网站工作通知中下载
1.名额分配表;2.邢台学院优秀教学奖申报表;3.邢台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申报表;4.邢台学院优秀教学奖、教学管理奖候选人汇总表;5.参评材料目录;6.评分标准;7.上传指南 邢台学院
2017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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