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(邢学院教字[2017]105号) |
| 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: |
各院(系、部):
根据《邢台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邢学院教字[2009]66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,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工作
(一)结项范围
2016年12月及以前批准立项且尚未结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。
(二)结项条件
1.项目组根据申报计划完成了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,取得了预期成果。
2.项目研究成果得到了切实有效地推广和应用,并能提供实践效果评议材料。
(三)材料要求
1.申请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提交《邢台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一式三份)。
2.项目立项申请表(批复原件)。
3.主要研究成果、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总结报告、实践效果评议材料、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其它有关材料(各一式一份)。
三、申报及评审
1.项目负责人准备好结项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在院(系、部)。
2.院(系、部)初审后,签署评审意见,填写《邢台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),报送申报材料。
3.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鉴定验收,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。
4.提交结项材料(打印稿和电子稿)至教务处教学科王娜(9010),截止时间12月15日。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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